OptibookingPlatform
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付款條款

OptibookingPlatform 服務條款

歡迎使用 OptibookingPlatform(下稱「本平台」、「本服務」),本平台為商業用途之 SaaS 訂閱服務,主要提供予眼鏡行、美容院、診所等預約制商家管理預約、會員、行銷與電商等業務。

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

一、適用範圍

1.1 本條款適用於所有註冊並使用 OptibookingPlatform 服務之商家(下稱「使用者」)。

1.2 使用者應為依法成立之商業實體(獨資、合夥或公司)之負責人或經授權之代表。本平台目前未提供個人消費者使用之消費性服務。

1.3 本條款為定型化契約。使用者於註冊時勾選「我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」即視為完成契約之意思表示。


二、服務內容

2.1 本平台提供之核心功能依使用者所訂方案而定,包含但不限於:

  • 線上預約管理
  • 會員 CRM 與行銷自動化
  • LINE 整合通知
  • 網頁建構器
  • 報表分析
  • (加購)電商訂單管理、多店企業管理、純網站模式

2.2 各方案之詳細功能、資源上限與價格,以本平台官方網站及後台顯示之內容為準。本平台保留隨時調整方案內容之權利,調整前將依第五條之規定通知使用者。

2.3 本平台得視營運需要,隨時新增、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功能,無須個別通知使用者,但重大變更將於合理時間前公告。


三、使用者義務

3.1 使用者應依實際身份登記帳號資訊,並維持帳號密碼之安全。任何以使用者帳號進行之行為,均視為使用者本人之行為。

3.2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:

  •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法律權利
  • 散佈違法、猥褻、毀謗、仇恨言論或其他不當內容
  • 干擾、破壞本服務之運作或安全
  • 未經授權存取本平台系統或其他使用者資料
  • 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本服務

3.3 使用者上傳至本平台之所有資料(包括但不限於顧客資料、商品資訊、內容),應自行確保其合法性與正確性,並取得必要之同意與授權。

3.4 使用者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,於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其顧客資料時負起資料控管者之責任。本平台為資料處理者(data processor),僅依使用者之指示處理資料。


四、智慧財產權

4.1 本平台之所有軟體、介面設計、文字、圖片、商標等,其智慧財產權均為本平台或合法授權人所有,未經書面同意,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、散佈、改作或公開傳輸。

4.2 使用者上傳至本平台之內容,其智慧財產權仍歸使用者所有。使用者授權本平台於提供服務之必要範圍內得重製、改作、儲存及公開傳輸該等內容。


五、條款變更

5.1 本平台得視業務需要或法律變動,修改本條款之內容。

5.2 實質變更將於生效前以下列方式之一通知使用者:

  • 後台登入時以強制彈窗顯示並要求重新同意
  • 寄送電子郵件至註冊信箱
  • 於官方網站公告

5.3 使用者於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。不同意者得於生效前停止使用服務並依第八條之規定處理帳號。


六、免責聲明

6.1 本服務按「現況」(as-is)提供,本平台不保證服務能完全符合使用者之特定需求、永無中斷或錯誤。

6.2 本平台就使用者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、資料遺失),於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不負賠償責任。

6.3 因不可抗力(如天災、戰爭、政府管制、第三方服務中斷等)導致服務中斷或延遲,本平台不負違約責任。


七、服務中斷 / 停止

7.1 本平台得定期或臨時進行系統維護、升級,必要時將暫停服務之提供,並儘可能於合理時間前公告。

7.2 如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,本平台得立即停用其帳號並終止服務,已繳之訂閱費用不予退還。


八、帳號終止

8.1 使用者得隨時依後台流程取消訂閱。取消後之退費規則依「付款條款」辦理。

8.2 帳號終止後,本平台得於合理期間內保留使用者資料(依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要求),並於保留期滿後刪除。


九、準據法與管轄

9.1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
9.2 因本條款所生之一切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
十、聯絡方式

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:

  • 客服信箱:待填寫
  • 服務時間:待填寫

本條款自 2026-04-19 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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